[产品名称] 医用纱布敷料
[规格型号] 型号:A1型:医用显影纱布块;A2型:医用纱布块
[注册人/企业名称]吉林弗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
[住所]吉林省长春市长德新区丙三十路
[生产地址]吉林省长春市长德新区丙30路
[联系方式]0431-81851702
[生产许可证号]吉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48号
[产品注册证号] 吉械注准:20162640264
[产品技术要求编号] 吉械注准:20162640264
[产品主要结构] 由符合YY 0331-2006要求的脱脂纱布原料,经裁剪、折叠(或缝制)、机器加工而成的医用纱布敷料。
[产品性能] 1.基本尺寸:符合产品技术要求
2.外观:表面应洁净、无污渍、无破洞等缺陷。
3.折叠与缝制:折叠或缝制方式,应使纱布切边不外漏,缝制应牢固,缝制线应平直,不应有跳线、跳针。
4.纱布原料应符合YY 0331-2006的要求。
5.X射线可探测组件
5.1 X射线可探测组件应由含量不小于55%的硫酸钡的材料或其他具有同等X射线不透性的材料制成,该材料应不脱落纤维,不应影响敷料的柔软性。
5.2 X射线可探测组件的质量应不小于0.5g/m。
5.3 X射线不透性
6.缝线
6.1荧光物
6.1.1棉质缝线按YY0594-2006附录D中试验A试验时,只应显微棕紫色荧光和少量黄色颗粒,除少量孤立的纤维外,不应显强蓝色荧光。
6.1.2聚合物缝线和腹巾带,按YY0594-2006附录D实验时,应符合要求。
6.2 水中可溶物的总量不超过0.50%。
7.腹巾带
7.1 材料:腹巾带应由棉纱线和/或粘胶纱线密织布缝制而成。长度应≥5cm。
7.2 荧光物:对腹巾带织布按YY0594-2006附录D中试验A试验时,只应显微棕紫色荧光和少量黄色颗粒,除少量孤立的纤维外,不应显强蓝色荧光。
7.3 最小断裂力:带子断裂、带子与腹巾连接处断裂、带子接缝处断裂或腹巾断裂所需的力均不应小于50N。
7.4 针脚:腹巾带上的缝制针脚应不小于31针每10cm。
8.微生物指标:
非无菌:细菌菌落总数≤200cfu/g;真菌菌落总数≤100cfu/g;大肠菌群、致病化脓菌不得检出。
灭菌的医用纱布敷料应无菌。
- 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/g。
[产品适用范围] 灭菌或非灭菌形式提供(用前灭菌),供临床护创、吸湿用。
纱布块:主要用于清洁皮肤、粘膜或创面,与创面护理常用药物一起使用保护创面,也可用于手术过程中吸收体内渗出液。
纱布球:主要用于小的、深部位的手术过程中吸收体内渗出液和消毒,也可用于清洁皮肤、粘膜或创面。
腹巾:主要用于手术过程中吸收体内渗出液、压迫止血和支撑、保护器官及组织。
纱布包(卷):主要供临床护创、吸湿用。
[禁忌症]无。
[注意事项、警示及提示性说明]
1、使用前首先核对灭菌有效期,超过有效期严禁使用;
2、经环氧乙烷灭菌的产品无菌提供,包装破损禁止使用;
3、未灭菌的产品,使用者可根据用途决定是否灭菌后使用。
4、本产品为一次性使用,使用后按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进行处理;
5、产品规格、型号、数量、生产批号、生产日期、灭菌日期详见合格证或最小内包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