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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玻璃创面保护凝胶
[产品名称]  生物玻璃创面保护凝胶
[生产许可证编号]吉药监械生产许 20150048 号
[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]   吉械注准 20232140498
[产品技术要求编号]  吉械注准 20232140498
[适用范围]适用于手术、外伤等浅表创面的覆盖和保护。
服务热线0431-81180431 吉林省代理商电话0431-89610874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
产品详情
生物玻璃创面保护凝胶

[产品名称]  生物玻璃创面保护凝胶

[规格型号] 2g/支,3g/支,5g/支,10g/支,15g/支,20g/支,30g/支,50g/支

[结构及组成]  本产品由生物活性玻璃、白凡士林、甘油和给药器组成。生物活性玻璃包含 SiO2、CaO、Na2O、

P2O5。

[产品性能]

外观:本品为白色至浅黄色膏体。

装量:本品每支装量为:2g,3g,5g,10g,15g,20g,30g,50g。按最低装量检查法重量法检验,平均 装量应不少于标示装量,15g 及 15g 以下,每支装量应不小于标示装量的93%,不高于标示装量的 120%; 20g~50g,每支装量应不小于标示装量的 95%,不高于标示装量的 120%。

化学性能、生物性能详见产品技术要求。

[适用范围]适用于手术、外伤等浅表创面的覆盖和保护。

[使用说明]外用,专人专用。清创消毒后,直接涂抹于患处,每 4-6 小时涂抹一次,或遵医嘱。 [禁忌症]创面出血量较大时,禁忌使用,需先止血后方可使用。

[注意事项、警示及提示性说明]

1、本品已灭菌,可以直接用于伤口;

2、请在使用前用检查,若有渗漏严禁使用;

3、创面面积较大时使用本品需慎用,应严格遵医嘱使用;

4、使用本品若发现局部刺激或过敏反应,用清水冲洗,停止使用后症状即可消失;

5、对儿童、70 岁以上患者、孕妇或哺乳期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 [医疗器械标签所用的图形、符号、缩写等内容的解释]

[储存、运输条件、方法]:

密封、干燥避光处保存。本品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阳光直晒、雨雪浸淋、重物挤压。

[灭菌方式]:钴 60 辐照灭菌

[生产日期]:见小盒

[使用期限] 24 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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